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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倒追”才不会“失位”
来源:365bet体育35元       时间:2017-12-25
  在参加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调研座谈时,一名乡党委书记谈到因单位有一名班子成员违纪,自己因此被上级纪委诫勉谈话,觉得深受委屈,认为自己作为一名党委书记,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一个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如此被问责免是过于严厉了。
  其实不然,作为党委书记,对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履责不力被追责,不去反思抓主体责任之过,不去举一反三剖析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去以此整顿干部思想作风,反而觉得冤枉,究其原因,还是没把落实主体责任当成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而是习惯于“谁犯事谁负责、谁犯错谁担责”的老思想,更是缺乏主体责任意识的表现。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仅仅局限于开个会、讲个话,签个责任书了事,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却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有的甚至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久而久之,单位的党员干部必然会出问题,这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书记,因此受到追责不仅不冤,反而是对其当头棒喝。

  责任“倒追”才不会“失位”,责任“下管”才不会“漏气”。简单的单项问责,起不到足够的警示和教育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就要责任共担、风险共担。倒逼“一把手”切实把主体责任承担起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遇到问题敢于正视,碰到矛盾勇于处置,面对不正之风能够亮剑,让人人都知纪畏纪,才能真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信州区纪委  张治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