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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时间:2013-12-24

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现将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及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崛起、阔步前进的五年,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发展、奋发有为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得力、特色更加鲜明、成效更加明显,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反腐倡廉建设摆上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省委成立了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为第一副组长,省纪委书记和相关常委任副组长的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活动亲自参加、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党政领导带头作出廉政承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制。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省2682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二)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成效显著。把优化环境、提升效能作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大局的主抓手,连续三年在全省先后开展“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发展提升年”等主题活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和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精减、办理时限缩减均超过45%;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项目代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绿色通道制,提高了审批效率。通过发展环境监测、“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明察暗访等方式,纠正和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31877个,责任追究11691人。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先后检查7150个扩大内需项目,对发现的问题以下发监察建议书和建议函等形式督促纠正。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排查2007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1.4万多个,发现问题1.02万个,已纠正7112个,其余问题正在处理中。开展了以清理闲置土地为重点的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理出闲置土地1126宗、面积8.92万亩,已处置闲置土地1049宗、面积8.4万亩。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建设,在全国首创了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查处了一批土地、工程建设领域大案要案。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抗灾救灾、灾后重建物资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大战略决策和省委率先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要求,初步建成了以“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为核心指标要素的江西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220多项,形成了具有江西特色的“1+N”模式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以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为载体,系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推行“阳光政务”。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模式。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交易,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全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76954项,成交金额4154.73亿元。三是推行重大事项阳光决策。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四是推进干部人事工作阳光公开。重点实施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制度、常委会任用干部票决制等“十大”改革措施,认真落实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纳入干部考察内容的规定,促进选人用人的民主透明。五是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深化预算管理体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等改革,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实行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涉及金额7.06亿元。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全省撤并8846个财政专户。六是推进关键岗位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省委出台了《关于规范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并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开展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七是推进科技防腐机制建设。整合全省各级政务部门的信息网络资源,在全国率先启动电子政务和网上监察平台建设,今年底将实现政务在网上公开、资金在网上运行、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监督在网上实施。

  (四)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涉及群众利益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查纠违规违纪资金14亿多元。开展了民生领域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农民建房收费、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14.7万余人。实行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缓解了看病贵问题;对涉医行政、药品招标、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查纠违规资金3757万元。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涉及金额8954万元。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了财政支出、减轻了基层负担。全面清理规范面向基层“一票否决”事项,撤销率93.5%。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在第十九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中获新闻名专栏奖。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全省1363个行业协会、1775个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脱钩,3437名兼职公务员退出。深入推进道路阳光执法,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83个,查处了一批公路“三乱”案件。深入推进以“双创”工程为载体、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了国有企业、学校和街道社区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惩治腐败力度明显加强。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36179件,初核28078件;立案23697件,其中市厅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463人,结案2314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132人,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31人。协助中央纪委对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宋晨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调查。严肃查处了南昌市委原常委、南昌县委原书记汤成奇,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江华、陈爱民、许建斌,萍乡矿业集团原董事长徐绍芳,凤凰光学集团原董事长任捷和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王熙晏,省煤田地质局原局长龚绍礼,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大案要案。配合检察机关查处了省交通厅原厅长蒲日新和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长庚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鄱阳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携巨款潜逃案,对57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肃追究抚州市临川区"5.26"爆炸案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6人。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工作,全省查处基层党员违纪案件19644件,处分20764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840件,涉案金额3.62亿元。通过查办案件,为3854名干部澄清了问题,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8亿元。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工作得到加强。加强办案信息支撑系统建设,查办案件科学化水平大幅提升。加强典型案例剖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查案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六)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和监督不断强化。始终把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通过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摄制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文艺汇演、讲廉政党课、展播廉政公益广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等活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立了66个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全省各级纪委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4087人次,诫勉谈话10462人次,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88862人次,实施信访监督16073人次,21629名副处以上、厅级以下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换届工作环境。巡视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省委新成立第四巡视组,配齐配强了巡视干部;对11个设区市、53个县(市、区)、22个省直单位、10所高等院校、6家省属国有企业开展了巡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积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领导公开信箱、手机、电话和“民声通道”进行监督,监督的合力进一步增强。

  切实纠正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公务用车超标等四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公款出国(境)费用、车辆购置和运行费用实际支出均在年度控制目标内。

  (七)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在改革中不断得到加强。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省纪委常委挂点基层和下基层调研制度,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注重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教育,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纪检干部下农村,群众贴心人送清风”、“作表率、创一流”、“纪检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等教育实践活动,提升了干部素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纪检监察组织更加完善,组建7个省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协作区,对高校纪委书记实行“双重领导”,深化县乡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了办案和监督力量。狠抓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培训1.2万多人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构和制度,严格落实“十个严禁”,树立了良好形象,涌现出一批勤奋敬业、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恪尽职守的先进典型,一批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明显,贺国强、何勇等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多次来江西视察指导工作,对我省反腐倡廉建设给予充分肯定。江西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上介绍经验30多次,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对江西工作的批示表扬20余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有些消极腐败现象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极少数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办事不公、与民争利,一些领导干部作风和廉洁从政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和制度的力度还不够。纪检监察机关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研究还不深,对策措施还不够有力。我们要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前进,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二、工作实践中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全省工作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积极作为。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科学发展服务,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的。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大局,按照各级党委和政府每个阶段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使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要求、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是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科学发展越深入,与全省工作大局贴得越紧,纪检监察机关在服务、保障和促进发展中就越有作为。

  (二)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核心价值取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和核心价值取向。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建设只有始终把维护和发展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核心理念,下大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必须坚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系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滋生蔓延的深层次问题。开拓创新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根本途径。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腐败现象产生的特点和规律,以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全方位创新,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并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加强管理、规范行为的制度规定,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只有坚持创新驱动,善于系统谋划,强化顶层设计,才能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四)必须坚持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凝聚全党全社会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坚持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全省反腐倡廉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高位推进。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肩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了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才能巩固和发展全党全社会反腐败的良好局面,这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决定因素。

  (五)必须坚持在反腐倡廉实践中正确把握政策,既要严惩腐败分子更要保护广大干部。各级党员干部是加速实现崛起新跨越、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骨干和中坚。五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纪党员干部时,严格区分一般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是非,对出现失误的立足教育和帮助,对违法违纪的坚决予以惩处,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查处诬告者、惩治腐败者的良好氛围。实践证明,只有正确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关系,才能营造鼓励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才能使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充分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施展,反腐倡廉才能沿着正确轨道深入推进。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关键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保证和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毫不动摇地抓紧抓好抓实。

  今后五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统筹部署,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协同推动,以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为全面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着力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

  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党的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防止和克服片面追求GDP增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字工程”等急功近利行为。围绕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加强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农业现代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善民生和维护稳定等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

  (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改革完善公务消费管理制度,逐步实行“三公”经费公开,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之风,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加大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的问责力度,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做好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认真解决在征地拆迁、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健全评议基层站所、部门和行业风气机制,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健全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机制,积极探索“政风行风热线”与多媒体联动新模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健全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治机制。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认真排查化解由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监督。加强高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建设。

  (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

  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特别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在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增强查办案件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完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畅通来人来信举报、电话举报、网络举报渠道。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查办腐败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合力。规范重要案件启动机制,健全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制度。继续推进查办案件信息支撑系统建设。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落实案件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有关规定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

  (四)完善、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功能,在改革中规范权力运行

  不断完善以“科学发展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系、案件查处体系、群众利益维护体系、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执行评估体系、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和保障体系”等“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为核心指标要素的江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切实使体系建设有效管用。

  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取得突破,不断健全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几个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决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中央颁布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干部选拔制度。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服务网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网络建设,全面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班子和部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网上监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和完善财政统一收付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巩固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工程、国有产权、矿产、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一律进交易中心(站)公开交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的办法和程序,建立全省共享的专家信息库和信用库。

  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更好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查处的力度,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五)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继续开展“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大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力度,认真抓好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贯彻省委关于“三重一大”的意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巡视工作,注重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决策部署,突出加强对“一把手”、公共资源配置、执法和司法、国有资金管理使用、重点工作项目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全面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对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舆论监督协调互动机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六)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和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表率”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打造成学习型的组织、创新型的机关、攻坚型的团队、廉洁自律的旗手,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加强常委会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发扬公正无私、敢于碰硬的精神,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组织建设,规范未派驻(出)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继续推进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着力加强乡镇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加强省市派驻机构管理,开展市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健全完善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科学整合、调配和使用纪检监察力量。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大胆培养使用,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为全省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为全面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