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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民同志在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江西日报       时间:2013-12-24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周泽民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2月4日)

  我代表中共江西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十八届一中全会以来习近平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省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作的工作报告,审议了省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苏荣同志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2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最近,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和省委常委带队,对各地各部门201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一是纪检监察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了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庸懒散、假浮蛮、私奢贪”等损害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问责1074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643人。二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593件,结案5585件,党纪政纪处分6020人,其中,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94人,严肃查处了周建华、王国炎等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了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三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全省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在网上运行,累计完成网上审批事项325万多件;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28282项,交易金额2256亿元;基本实现了对全省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的电子监察。四是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清查违规教育收费等问题589个,涉及金额3566万元;取消涉农收费项目74个,减轻农民负担6436万元;出台物流收费规范性文件,降低各类物流收费5000余万元;降低公路收费项目14个,减少收费金额2805万元。五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建成江西反腐倡廉教育馆,去年5月至12月,共接待党员领导干部814批14564人,省市四套班子成员带头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巡视工作,全面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强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纪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得到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各级党政组织真抓实干、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勤奋工作的结果。

  我们要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比如,少数单位党政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自觉性还不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贪腐问题仍然比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纪检监察队伍执纪监督能力、自身建设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批示,中央提出“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行、行必果”的作风要求,这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氛围与环境,我们一定要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今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严惩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省委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工作落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认真学习遵守党章,加强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党章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每一位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永葆先进性、纯洁性。要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坚定党员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党的集中统一。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起龙头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自觉承担起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各地各部门要以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建立健全行之有效、操作性强、可量化评比的考核办法,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总结考核工作经验,研究存在问题,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平。从今年起,省纪委将分批组织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职述廉。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是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大局,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开展对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三大国家战略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对口支援新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找准职能定位,加强组织协调,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进绩效管理,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发挥好监管作用、落实好监管责任。

  二、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富民兴赣良好环境

  作风是软环境,优良作风是江西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重要保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和省委领导作出了表率。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落实办法,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每年年底前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必须上令下从,立说立行,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规定,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和省委的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强明查暗访,强化日常性监督检查。要将干部作风作为巡视工作、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范围。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省纪委重点监督各设区市、省委各部门和省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党政正职;重点检查调查研究、文风会风、出差出访、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整改情况。

  奢侈浪费也属于腐败范畴,与党的作风格格不入,必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与党的宗旨严重背离,必须坚决摒弃。全体共产党员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推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不以权谋私、不以权枉法、不侵占群众利益,不仅要严于律己,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8个禁止、52个不准”,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等突出问题。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严格执行公务员津贴补贴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

  在巩固纠风和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治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涉法涉诉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大对影响发展环境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整治力度。把建立健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任务,完善配套制度,增强运用决策机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科技化水平,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抓好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

  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严肃查处。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领域行贿受贿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侵害百姓权益、影响发展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无论涉及谁,无论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凡是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不影响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凡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对下属失教失管,对发生问题不闻不问,对上级调查不支持不配合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推进查办案件工作创新,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加强对新型案件的研究,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防逃追逃追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组织指挥、协调配合、指导督办、调查取证、总结分析能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对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查处背后的腐败问题。要扩大视野,整合资源,注重发挥审计和社会监督以及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揭露腐败问题的作用。健全腐败问题快速查处机制。既要严惩腐败分子,又要及时为受到诬告或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完善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办案安全。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适时采取领办、督办或下查一级的办法进行查办。加强和规范基层办案场所的管理。继续推进办案信息支撑系统建设,加强设区市纪委办案信息化建设。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重大典型案件,找出漏洞,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认真整改。

  四、坚持源头治腐,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在基本建成以“八大子体系、三十项机制”为指标要素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我省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并抓好宣传教育,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做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设计合理、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社会氛围。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立足抓小抓早抓预防,搞好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试点,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作推出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培育和树立一批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大、中、小学设立相关课程,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学校、农村、企业、家庭,使廉洁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作用,扩大教育覆盖面。构建分层级、网格化的网络舆情收集平台,做好涉赣涉腐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突出巡视工作重点,改进巡视工作方式,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探索加强纪委(纪检组)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健全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协调互动机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强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民声通道”和“省(市)长信箱”、“纪委书记信箱”、“行政投诉信箱”的作用,畅通群众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各级领导干部要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做人做事要经得起检查检验。

  深入推进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重点抓好全省网上审批系统的规范使用,把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系统;抓好全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实现所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上进行,完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抓好全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逐步将各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纳入网上运行;抓好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加强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抓好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建设和运用,督促各部门建立完善与本部门电子政务系统相对应的电子监察系统,并接入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监察平台。有关部门应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事项必须无条件进入,杜绝多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

  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着力解决审批效率低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司法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执法。

  五、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省纪委常委会要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从严要求、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党性纯洁;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完成中央纪委和省委赋予的任务,做党的忠诚卫士;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群众的贴心人;带头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中央和省委要求做到的首先做到,中央和省委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做。我们真诚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全省人民群众、新闻舆论进行监督。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执行机关党建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能力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红色和廉政教育资源,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支持筹建瑞金廉政干部学院。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干部多岗位、多渠道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省党群部门和省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推进高校和省属国有企业、金融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着力规范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规范性建设意见。严把干部入口关,探索解决空编缺人问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完善回避、保密制度。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秘密。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形势和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一思想,满怀激情,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